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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

红十字志愿服务是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在红十字会的组织和指导下,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爱心,为他人、社区、社会提供非营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热爱红十字事业,愿意奉献爱心的同仁加入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奉献自己的力量。

如何成为红十字志愿者

申请加入红十字志愿者需前往户籍所在地区(市、县)红十字会填写登记表 → 通过申请地红十字会审批 → 发放志愿者证 → 参与志愿服务

联系我们

贵阳市红十字会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3楼

电话:0851-85961921

红十字志愿者申请须知

一、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者;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的相关规定;

(四)认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宗旨

二、权利

(一)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二)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四)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自由;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三、义务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

(二)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

(六)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 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管理办法》,申请成为志愿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 2、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 3、具备参加志愿者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 4、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 5、申请成为志愿者必须在常驻地区申请。
  • 6、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
  • 7、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 8、具备参加志愿者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 9、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基本信息
监护人信息
教育信息
专业技能
志愿者服务项目
志愿者服务时间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节假日
    上午A.m
    下午P.m
    晚上Night
志愿者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国红十字志愿者,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坚持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为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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